本网讯(记者 杨雪)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两非一租”(即营转非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和9座以上租赁车)车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8月9日至10月10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二大队按要求在辖区大力开展“两非一租”专项整治行动。 8月12日,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系统精准查询,摸清目标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上下道规律,在石渝高速丰盛收费站成功拦截。 经调查,该车系丰盛某电厂向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大客车,用作公司的交通车,每天负责接送数十名员工往返于丰盛至迎龙高速公路。执法人员通过询问驾驶员王某,并详细检查该车的租赁合同,了解到驾驶人及车辆均为租赁公司所有,该租赁车所属公司涉嫌向车辆承租方提供驾驶劳务,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将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耐心普法,并结合案例分析告知当事人其行为存在的隐患,当事人表示认识到错误,今后一定规范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