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秀山县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在清溪街道司法所、村民委员会积极配合下,一站协作,成功调解历时5年拖欠多人的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点赞。 2017年,宋某某兄弟俩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承包了“希望城”工程施工劳务,并雇请杨某某、李某某、文某某等20余人为劳务施工人员。劳务工程施工结束后,结算时,因宋某某兄弟俩的工程款开发商和发包方未支付,所以20余人的劳动报酬也拖欠未付。 工程款不到位,劳动报酬始终不能支付,宋某某兄弟俩无奈起诉到松桃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生效后,工程款支付进入执行程序,发包方、开发商无力履行。杨某某、李某某、文某某等20余人与宋某某兄弟俩协商约定,待工程款执行到位后,直接支付给宋某某兄弟俩。历时6年,杨某某、李某某、文某某等人年年上门讨薪,却始终未果。 2023年8月,杨某某、李某某、文某某等8人起诉宋某某兄弟俩到秀山县法院清溪人民法庭,由于宋某某兄弟俩没钱支付,逃避应诉拒不会面,杨某某、李某某、文某某等8人请求依法判决立即执行。 清溪法庭立案受理后,法庭借力枫桥诉源工作室,积极联系街道、镇司法所、司城村民委员会调解委人员,分头做劝解工作,提示宋某某兄弟俩面对现实,及时追讨工程款,主动恢复工程款执行,拓宽收入范围。同时力劝杨某某、李某某、文某某等理解对方,给予一定时间,双方最终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约期支付,历时6年拖欠的劳务报酬终于落实,纠纷一次性解决。 据了解,清溪人民法庭自2021年以来,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和要求,对标对本,法庭建立了“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协作联动,进行诉前、庭前矛盾纠纷化解,减少诉讼纠纷裁决数量。建立多方联动调处机制,由政府统筹,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遏制纠纷产生、扩大和发展,纠纷随时调、现场调、就近调,解决矛盾和纠纷。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张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