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货车货厢是用来装运货物的,进行人货混装安全隐患大。近日,黄某驾驶货车人货混装,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受到记3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8日中午,渝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骏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载着一车脚手架,货厢内还站着两个人。为了防止事故发生,民警立即用喊话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喊话,责令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黄,是某建筑工地职工,后车厢承载的2人是其所在单位员工。据黄某交代,当天,单位安排他驾车运输一批脚手架到龙兴镇某工地,由于货物有点多,需要4名工人装卸货,而驾驶室只能坐下2名工人,他为了图方便省事,就抱着侥幸让另外2名工人站在了货厢里。结果,黄某驾车行驶至龙骏大道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黄某货厢违法载人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黄某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车后车厢不具备安全乘坐条件,特别是人货混装,非常危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厢内人员,请驾乘人员不要心存侥幸,贪图一时的便利,忽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