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胁迫前妻写欠条 获刑6个月

时间: 2023-08-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352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婚后,男子魏某持刀威胁并推打前妻叶某某,还胁迫叶某某写下56万元的欠条,对于魏某的这种暴力行为,铜梁警方采取刑拘措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铜梁区法院依法认定魏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魏某与被害人叶某某多次离婚、复婚,2020年8月5日,二人再次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叶某某抚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魏某有前科。

2022年7月3日,魏某与叶某某发生纠纷,魏某抢走叶某某手机并摔坏,经铜梁区公安局巴川派出所调解达成协议,魏某承诺,不再干扰叶某某的工作及生活。

2022年9月12日9时,魏某携带本子、笔、折叠刀、印泥等工具来到叶某某经营的位于铜梁区巴川街道某处的门市内,持刀威胁叶某某交出钥匙,并用钥匙将门市卷帘门关闭,后又以持刀威胁、推打等方式强迫叶某某向自己出具56万元的欠条。经他人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并将魏某抓获。2022年9月13日,魏某被依法刑拘,2022年9月27日,魏某被执行逮捕。2023年1月4日,铜梁区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提起公诉。

铜梁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因婚恋、家庭等原因与被害人叶某某发生纠纷,经有关部门处理后,仍持凶器恐吓被害人,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全案情节,近日,铜梁法院依法认定魏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魏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铜梁法院法官助理周鹏认为,该案是婚姻家庭纠纷未处理妥当,进而衍化成犯罪的典型案例。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中最基础,也是最复杂的一种关系,遇到问题不能凭一时冲动处理,需要精心维系方能长久。该案被告人魏某在与被害人离婚后,仍旧不停纠缠被害人,最终求而不得,对被害人加以恐吓、威胁,不仅彻底破坏了两人之间关系,自己也走上了犯罪道路。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聚是缘,散亦是缘,当同舟共济的婚姻已无法继续维持时,强行维系或是离婚后再纠缠,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好聚好散才能平稳地靠岸。该案也告诫大家,在婚姻家庭关系中,遇到问题需妥善处理,莫让情绪冲昏头脑,最终害人害己。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周鹏表示,在第一次遭受魏某骚扰后,叶某某就应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么最后一次骚扰或许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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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胁迫前妻写欠条 获刑6个月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婚后,男子魏某持刀威胁并推打前妻叶某某,还胁迫叶某某写下56万元的欠条,对于魏某的这种暴力行为,铜梁警方采取刑拘措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铜梁区法院依法认定魏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魏某与被害人叶某某多次离婚、复婚,2020年8月5日,二人再次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子女由叶某某抚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魏某有前科。

2022年7月3日,魏某与叶某某发生纠纷,魏某抢走叶某某手机并摔坏,经铜梁区公安局巴川派出所调解达成协议,魏某承诺,不再干扰叶某某的工作及生活。

2022年9月12日9时,魏某携带本子、笔、折叠刀、印泥等工具来到叶某某经营的位于铜梁区巴川街道某处的门市内,持刀威胁叶某某交出钥匙,并用钥匙将门市卷帘门关闭,后又以持刀威胁、推打等方式强迫叶某某向自己出具56万元的欠条。经他人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并将魏某抓获。2022年9月13日,魏某被依法刑拘,2022年9月27日,魏某被执行逮捕。2023年1月4日,铜梁区检察院依法对魏某提起公诉。

铜梁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因婚恋、家庭等原因与被害人叶某某发生纠纷,经有关部门处理后,仍持凶器恐吓被害人,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全案情节,近日,铜梁法院依法认定魏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魏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铜梁法院法官助理周鹏认为,该案是婚姻家庭纠纷未处理妥当,进而衍化成犯罪的典型案例。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中最基础,也是最复杂的一种关系,遇到问题不能凭一时冲动处理,需要精心维系方能长久。该案被告人魏某在与被害人离婚后,仍旧不停纠缠被害人,最终求而不得,对被害人加以恐吓、威胁,不仅彻底破坏了两人之间关系,自己也走上了犯罪道路。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聚是缘,散亦是缘,当同舟共济的婚姻已无法继续维持时,强行维系或是离婚后再纠缠,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好聚好散才能平稳地靠岸。该案也告诫大家,在婚姻家庭关系中,遇到问题需妥善处理,莫让情绪冲昏头脑,最终害人害己。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周鹏表示,在第一次遭受魏某骚扰后,叶某某就应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么最后一次骚扰或许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