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破坏轨道设施 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时间: 2023-09-04 来源: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563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根据轨道运营单位提供的线索,某建设单位承担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三公司童家院子车辆段毗邻恒大轨道时代建设施工项目,现场作业过程造成了轨道设施的损坏。

接报后,二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成立专案组,启动调查工作。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涉事单位于今年1月4日7时40分许,安排人员在对该项目外部脚手架实施拆除作业过程中,一钢管掉落至下方童家院子车牵所3213直流上网电缆沟内,造成沟内电缆被不同程度击伤的后果。

由于案发至接报时间跨度近2个月之久,现场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专案组人员分赴业主单位、轨道运营单位、施工单位等,先后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营职能部门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调查记录共计11份;提取合同协议、项目接收、会议纪要等证据材料20余份;初步查明了案情,明确了责任主体。

由于本案时间跨度长且事发现场涉及许可的项目建设还有交叉,本着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理原则,专案组围绕职能职责对本次事件开展深入调查。先后召开案件分析会7次,邀请交通执法轨道支队法律顾问参加案件研讨会,办案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法律依据,从因果关系和过错责任方面调查入手,进一步对标了涉事单位的法律责任,为案件的后续办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前不久,二大队组织约谈了涉事单位,明确了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项:“损坏车辆、机电、电缆等系统”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全市首例控制保护区作业损坏轨道交通设施案件。

下一步,二大队将定期组织回访检查,对涉事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同时将同区域许可项目建设单位可能存在建设领域违法施工情况移交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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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破坏轨道设施 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根据轨道运营单位提供的线索,某建设单位承担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三公司童家院子车辆段毗邻恒大轨道时代建设施工项目,现场作业过程造成了轨道设施的损坏。

接报后,二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成立专案组,启动调查工作。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涉事单位于今年1月4日7时40分许,安排人员在对该项目外部脚手架实施拆除作业过程中,一钢管掉落至下方童家院子车牵所3213直流上网电缆沟内,造成沟内电缆被不同程度击伤的后果。

由于案发至接报时间跨度近2个月之久,现场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专案组人员分赴业主单位、轨道运营单位、施工单位等,先后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营职能部门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调查记录共计11份;提取合同协议、项目接收、会议纪要等证据材料20余份;初步查明了案情,明确了责任主体。

由于本案时间跨度长且事发现场涉及许可的项目建设还有交叉,本着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理原则,专案组围绕职能职责对本次事件开展深入调查。先后召开案件分析会7次,邀请交通执法轨道支队法律顾问参加案件研讨会,办案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法律依据,从因果关系和过错责任方面调查入手,进一步对标了涉事单位的法律责任,为案件的后续办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前不久,二大队组织约谈了涉事单位,明确了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项:“损坏车辆、机电、电缆等系统”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全市首例控制保护区作业损坏轨道交通设施案件。

下一步,二大队将定期组织回访检查,对涉事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同时将同区域许可项目建设单位可能存在建设领域违法施工情况移交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