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被银保监会罚款338万元

时间: 2020-03-2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35459

本网讯(记者 张真瑜)3月18日,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获悉,因电销、网销欺骗投保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寿险”)被银保监会点名并进行处罚。其中,对人保寿险重庆电销中心罚款10万元,对重庆电销中心总经理肖敏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据了解,中国银保监会认定人保寿险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首先,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人保寿险河北电销中心、成都电销中心、郑州电销中心、重庆电销中心、深圳电销中心、广东电销中心经电销渠道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行为。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张志廷,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王聪,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河北电销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郑志林、成都电销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邓玲川、郑州电销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海良、重庆电销中心总经理肖敏、深圳电销中心经理姜本川、广东电销中心总经理黄伟军作为上述电销中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其二,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人保寿险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不实宣传的问题。“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销售页面对“非意外身故/全残”的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对“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仅进行了片面描述,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对满期返还描述为“所交保费+5%利息”。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张志廷,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王聪,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人保寿险在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由人保寿险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及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A款)3款附加险共同构成,保费合计200元,保险期间1年。其中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附加险报价68元,对照该险种向原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应执行的报备保费为5.3元(有社保)、5.88元(无社保),费率上浮均超过10.5倍。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王聪,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一是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存在核心业务系统投保人联系电话与客户回访系统最终回访电话不一致、登记的投保人联系电话非本人电话等问题。二是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由银行代理的业务存在由人保寿险的销售人员进行可回溯视频录制的问题,且以上业务公司均向银行支付了手续费。三是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存在案件数据遗漏、字段提取不符合相关通知中的要求等问题。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王文,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总裁助理廖定进,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张志廷,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个人保险部总经理李雪彬,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团体保险部副总经理陈霞,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银行保险部总经理赵忠良,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司聪,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原俊,分别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针对上述电销欺骗投保人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北电销中心罚款20万元,对成都电销中心罚款15万元,对郑州电销中心、重庆电销中心、深圳电销中心、广东电销中心各罚款10万元。对郑志林予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邓玲川、刘海良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肖敏、姜本川、黄伟军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针对上述网销欺骗投保人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予以罚款30万元;针对上述电销、网销欺骗投保人行为,对张志廷、王聪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针对上述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予以罚款25万元,对王聪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针对上述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予以罚款50万元,对王文、廖定进、张志廷、李雪彬、赵忠良、司聪、原俊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陈霞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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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被银保监会罚款338万元

本网讯(记者 张真瑜)3月18日,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获悉,因电销、网销欺骗投保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寿险”)被银保监会点名并进行处罚。其中,对人保寿险重庆电销中心罚款10万元,对重庆电销中心总经理肖敏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据了解,中国银保监会认定人保寿险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首先,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人保寿险河北电销中心、成都电销中心、郑州电销中心、重庆电销中心、深圳电销中心、广东电销中心经电销渠道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行为。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张志廷,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王聪,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河北电销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郑志林、成都电销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邓玲川、郑州电销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刘海良、重庆电销中心总经理肖敏、深圳电销中心经理姜本川、广东电销中心总经理黄伟军作为上述电销中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其二,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行为。人保寿险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不实宣传的问题。“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销售页面对“非意外身故/全残”的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对“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仅进行了片面描述,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对满期返还描述为“所交保费+5%利息”。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张志廷,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王聪,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人保寿险在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由人保寿险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及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A款)3款附加险共同构成,保费合计200元,保险期间1年。其中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附加险报价68元,对照该险种向原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应执行的报备保费为5.3元(有社保)、5.88元(无社保),费率上浮均超过10.5倍。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王聪,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四,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一是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存在核心业务系统投保人联系电话与客户回访系统最终回访电话不一致、登记的投保人联系电话非本人电话等问题。二是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由银行代理的业务存在由人保寿险的销售人员进行可回溯视频录制的问题,且以上业务公司均向银行支付了手续费。三是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存在案件数据遗漏、字段提取不符合相关通知中的要求等问题。

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王文,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总裁助理廖定进,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副总裁张志廷,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个人保险部总经理李雪彬,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团体保险部副总经理陈霞,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银行保险部总经理赵忠良,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司聪,时任人保寿险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原俊,分别对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针对上述电销欺骗投保人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北电销中心罚款20万元,对成都电销中心罚款15万元,对郑州电销中心、重庆电销中心、深圳电销中心、广东电销中心各罚款10万元。对郑志林予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邓玲川、刘海良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肖敏、姜本川、黄伟军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针对上述网销欺骗投保人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予以罚款30万元;针对上述电销、网销欺骗投保人行为,对张志廷、王聪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针对上述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予以罚款25万元,对王聪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针对上述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行为,对人保寿险总公司予以罚款50万元,对王文、廖定进、张志廷、李雪彬、赵忠良、司聪、原俊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陈霞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