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看到电缆井检查门被随意打开,里面堆放着杂物。整治后,电缆井都做了防火封堵,物业人员也加强了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我们住得更加踏实了!”近日,江津区检察院联合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对一起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小区居民述说着前后的变化。 今年4月,江津区检察院在辖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高层建筑密集的6个镇街进行全面摸排调查。摸排时,检察官发现部分小区楼栋电缆井未在线缆穿过处采取防火封堵措施,有的电缆井中甚至未浇筑楼板。 “电缆井是高层建筑中为供电、通信电缆设置的垂直通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电缆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且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也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小区楼栋防火封堵如果做得不彻底,不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还可能有人员坠落的风险。 5月24日,江津区检察院就上述问题和负有监管职责的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建议对涉案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规范整改,并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及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方位消防安全排查,同时做好常态化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相关行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针对检察机关指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漏洞逐一排查整改,并在全辖区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警示约谈、制发整改意见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等方式,督促物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公共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充分能动履职,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和相关行政机关分工协作,促使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实现了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真正保护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回头看”时,公益诉讼观察员对该案的办理给予充分肯定。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