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 斩断制假售假全链条

时间: 2023-09-0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879

本网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张雪莲)300元的茅台“王子”酒,摇身一变成为价值3000元的茅台“飞天”酒,每售出这样一瓶假“飞天”,便可获利上千元。日前,由北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黄某假冒注册商标,陈某、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宣判,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罚金十二万元;陈某、朱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罚金十万元。

2021年3月,市民张先生向北碚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称在某烟酒商店买到假的“飞天”茅台。经鉴定,这瓶“飞天”茅台确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接到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线索后,北碚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先后将销售假冒“飞天”茅台酒的黄某、陈某、朱某3人抓获归案,并查处用于制造假冒“飞天”茅台酒的窝点2个,查获假冒“飞天”茅台酒100余瓶以及压盖机、打孔机等制售假工具。

2023年3月8日,北碚区公安分局将黄某等3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北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北碚区检察院成立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富钰为负责人的办案组办理该案。在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后,办案组逐步梳理出一条以黄某为首的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制假售假犯罪团伙的犯罪链条。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发现由于该案已销售的假冒“贵州茅台”酒的实物难以查证,且交易方式既有电子支付,也有现金支付,案件非法经营金额、销售金额、违法所得金额、未销售货值金额查明难度较大。为此,办案组就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方向、证据收集标准等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并提出侦查建议。

同时,郑富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职能,细致梳理银行流水及微信记录等,夯实客观证据,并向市知识产权保护处、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总队特邀检察官助理请教专业知识,解决侦查与预期不符的问题。最终,明确三人涉案金额:黄某非法经营金额共计287900元,非法获利37600元;陈某销售金额共计299600元,非法获利42300元;朱某销售金额共计327600元,非法获利56000元。

办案组重点围绕罪名定性、公益受损情况、假酒是否有毒有害等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逐一明确。并以此为基础,对犯罪嫌疑人强化释法说理,深入法治教育,督促其退出赃款。最终,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赃款共计13万余元。

近日,北碚区检察院以黄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陈某、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北碚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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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 斩断制假售假全链条

本网讯(记者 杨 雪 通讯员 张雪莲)300元的茅台“王子”酒,摇身一变成为价值3000元的茅台“飞天”酒,每售出这样一瓶假“飞天”,便可获利上千元。日前,由北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黄某假冒注册商标,陈某、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宣判,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罚金十二万元;陈某、朱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罚金十万元。

2021年3月,市民张先生向北碚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称在某烟酒商店买到假的“飞天”茅台。经鉴定,这瓶“飞天”茅台确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接到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线索后,北碚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先后将销售假冒“飞天”茅台酒的黄某、陈某、朱某3人抓获归案,并查处用于制造假冒“飞天”茅台酒的窝点2个,查获假冒“飞天”茅台酒100余瓶以及压盖机、打孔机等制售假工具。

2023年3月8日,北碚区公安分局将黄某等3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北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北碚区检察院成立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富钰为负责人的办案组办理该案。在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后,办案组逐步梳理出一条以黄某为首的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制假售假犯罪团伙的犯罪链条。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发现由于该案已销售的假冒“贵州茅台”酒的实物难以查证,且交易方式既有电子支付,也有现金支付,案件非法经营金额、销售金额、违法所得金额、未销售货值金额查明难度较大。为此,办案组就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方向、证据收集标准等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并提出侦查建议。

同时,郑富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职能,细致梳理银行流水及微信记录等,夯实客观证据,并向市知识产权保护处、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总队特邀检察官助理请教专业知识,解决侦查与预期不符的问题。最终,明确三人涉案金额:黄某非法经营金额共计287900元,非法获利37600元;陈某销售金额共计299600元,非法获利42300元;朱某销售金额共计327600元,非法获利56000元。

办案组重点围绕罪名定性、公益受损情况、假酒是否有毒有害等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逐一明确。并以此为基础,对犯罪嫌疑人强化释法说理,深入法治教育,督促其退出赃款。最终,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赃款共计13万余元。

近日,北碚区检察院以黄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陈某、朱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北碚区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