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9月1日11时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戴勤涛在江北城金沙门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送快递的摩托车尾部挂了一大一小两个塑料口袋,正好遮挡住了该车号牌,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检查。 “为何要故意遮挡号牌?”“我没注意到它掉下来了,没有故意遮挡号牌。”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员隆某还一直狡辩不是故意遮挡号牌。当民警质疑其将一大一小的口袋绑在尾部号牌上方有何用意时,驾驶员隆某却语塞了,转而不停地求民警放过他:“我今天才挣到20元钱,放过我嘛!”民警告知其“这不是挣不挣钱的问题,是安不安全的问题,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违规逃避处罚”。 经过进一步询问,隆某才承认在号牌上方捆绑一坨薄膜,让它在号牌前方随风飘动,并在上方的快递箱上松松地绑一个较大的反光膜,其掉落的位置正好是电子抓拍的角度,这样就可以遮挡号牌,要是有人问起也可以说是不小心。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以及第九十条之规定,给隆某扣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不要自作聪明,寄希望于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方式来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扰乱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否则等待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