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打压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近期,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夏季行动”与“酒醉驾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在整治行动中,永川区交巡警通过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线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主要路段、商圈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展范围,实行城区、乡镇联动,进一步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农村县乡道、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执法管控,广泛布设执勤卡点,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全覆盖、无盲区严查严管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8月23日晚,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八勤务大队在朱沱镇辖区道路设点查车,一辆普通摩托车行驶至查车点,民警示意驾驶员在右侧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王某因晚上与朋友聚会,推脱不过,便喝了两瓶啤酒,自认为喝得不多,比较清醒,农村地区警察少,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经过核查,王某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民警依法对王某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夏季行动”以来,永川区交巡警共查获酒驾醉驾行为178起,其中在农村地区查获酒驾醉驾行为89起。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身边有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