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周某醉驾去接女儿下学回家,被交巡警查获,受到立案调查。其家人得知消息,很是担心和后怕。而这位不守法的糊涂老爸在女儿心中,也大打折扣。 9月19日晚上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泰山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拦下一辆白色标志轿车司机检查。这位中年男司机满脸通红,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该男子被民警强制带去医院抽血化验。不料,其车上的未成年女儿呜呜哭了起来,经民警劝慰和解释,这读小学的女孩才明白:爸爸不仅涉嫌严重违法,醉酒开车接她回家,还存在非常不安全的隐患,差点害了她。民警跟女孩的母亲和婆婆爷爷联系后,家人开车来接走了她。家人得知警方将立案调查小女孩父亲醉驾违法行为,也感到震惊和后怕,埋怨孩子父亲糊涂、张狂和无知。 经调查,醉驾男子周某家住两江新区天宫殿附近。9月19日晚19时许,周某驾车到汽博中心附近的一家火锅店,与朋友吃饭聚会,期间,周某喝了数瓶啤酒,喝至21时许,周某这才开车去江北五里店某学校接下女儿回家。周某认为自己头脑清晰、开车稳当,加上开车四五公里就到学校,自己开车完全没有问题。为此,抱着侥幸心理的他在学校接上女儿后,又载着女儿往天宫殿住家方向驶去。哪知,刚刚行驶到泰山大道,周某便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周某载着女儿醉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是对自己、孩子、家人及其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不负责任。因周某已经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警方已对其立案调查。他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与此同时,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民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作为驾驶员,应当切实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拒绝酒驾;作为父母,更应该爱护儿女的生命安全,同时以自身的良好品行为儿女做一个好的表率,文明、守法、安全稳重,千万不可像这位家长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