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横穿道路被撞 监护人担主责

时间: 2023-10-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8782

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平广场大队接到报警称,王牌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小孩横过道路时被车辆撞倒,小孩受伤。接到报警后,和平广场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事故发生时小女孩胡某某(5岁)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沿王牌路行走。当母女二人行走至一红绿灯路段时,由于女孩母亲的疏忽大意,导致胡某某独自一人在人行横道红灯亮起的情况下闯红灯横穿道路,与由余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小女孩受伤。

小女孩独自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时横过道路,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小女孩方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余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观察不足、未确保安全,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小孩子不是成年人,对危险无法作出正确的预判,各位家长和孩子一起外出时,切勿让孩子走出自己的视线。同时,驾驶人在路过窄路、路口、公交站等路段时要注意减速慢行、充分观察,以免发生意外。

通讯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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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横穿道路被撞 监护人担主责

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平广场大队接到报警称,王牌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小孩横过道路时被车辆撞倒,小孩受伤。接到报警后,和平广场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事故发生时小女孩胡某某(5岁)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沿王牌路行走。当母女二人行走至一红绿灯路段时,由于女孩母亲的疏忽大意,导致胡某某独自一人在人行横道红灯亮起的情况下闯红灯横穿道路,与由余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小女孩受伤。

小女孩独自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时横过道路,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小女孩方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余某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观察不足、未确保安全,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小孩子不是成年人,对危险无法作出正确的预判,各位家长和孩子一起外出时,切勿让孩子走出自己的视线。同时,驾驶人在路过窄路、路口、公交站等路段时要注意减速慢行、充分观察,以免发生意外。

通讯员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