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通讯员 朱丽华) “法官,我愿意还钱,请你们快点结案吧,我在法院有执行案件没了结,现在一分钱也贷不到,做生意好老火哟。”近日,被执行人霍某某来到綦江法院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邓某某一次性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15万元,违约金3万元。 邓某某与甲修缮队因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纠纷,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甲修缮队向邓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5万元;上述款项15万元由甲修缮队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前支付3万元,余款12万元由甲修缮队在每月20日前按1万元/月的标准按月分批支付,直支付至2024年3月20日止。如被申请人逾期未支付上述任一笔款项,则由被申请人额外支付申请人违约金3万元。后因甲修缮队未按协议内容支付,邓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甲修缮队、霍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近日,被执行人霍某某因生意往来急需一笔资金,到银行想办理贷款,但由于霍某某在法院有执行案件没了结,银行没有给霍某某发放贷款。霍某某考虑到无法贷款将严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于是立即履行了全部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