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还车后被告知车辆有剐蹭,因对划痕来源存疑承租人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投诉。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两江新区大队经过深入细致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并就涉事汽车租赁企业存在的多起违法行为作出9000元行政处罚。 10月3日上午,市民吴先生在租车平台租赁了一辆别克GL8商务车,用于当天接待国庆期间来渝游玩的朋友,并于当晚10点归还车辆。工作人员检查车辆后,告知吴先生车辆尾部左侧有划痕并要求赔付。因租车后一直未离开车辆,而且行车途中未遇任何剐蹭碰撞,吴先生对划痕来源存疑,向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投诉。 收悉投诉信息后,大队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的汽车租赁行业整治,对该租车公司开展入企调查。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车辆出租来源为另一家租赁企业,其经营的租赁平台负责为其提供租车信息。在本次车辆租赁经营服务中,该公司对承租人吴先生租还车过程未提供任何保障服务,导致第三方公司工作人员故意划伤车辆索要赔付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在经营场所和服务平台明示各类事项,向承租人提供的租赁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未登记为租赁等违法行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法向其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最终,企业负责人向承租人道歉并退还押金免收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