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近日,市民罗某不仅无证驾驶套牌车,还喝酒开车,完全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渝北交巡警将其查获后,他因多项违法行为受到重罚。 10月14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开展酒驾整治时,一辆摩托车在距卡点处突然掉头逆向行驶,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闻到他一身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即,民警通过查询该驾驶员的身份证,发现该驾驶员罗某于2011年7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通过仔细核查证件及车辆信息后,发现该车架号与原有牌照车辆不符,罗某还涉嫌驾驶套牌车辆。 据罗某交代,他曾去重新考科目一,但没有考过,为了上班方便,前几个月在二手市场买了一辆摩托车,并捡了一块废弃车牌挂上。当日吃午饭时,他喝了一瓶啤酒,以为节假日不会查得这么严,吃完便开着二轮摩托车从茨竹出发去两路上班,结果行驶到南北大道干田沟路段,就碰见了正在执勤的民警,本来想掉头躲掉,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罗某无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罗某处以罚款4500元并扣留机动车,同时,他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广大驾驶员们主动拒绝各类违法行为,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而将自己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