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熊英桥)拒绝酒驾是驾校教练给学员上的第一课,这根“安全弦”从学车第一天就要绷紧。然而,有的教练却作出了错误的示范,成为了学员的“反面教材”。 近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人和大道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明显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对测量结果无异议。 驾驶员曾某(化名)称,自己系某驾校摩托车教练,头一天晚上感觉身体疲惫,便买了5瓶罐装啤酒,独自喝到深夜10点。本以为休息一晚后酒已醒,没多想就驾驶摩托车出门,随后被民警查获。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曾某于2017年8月就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曾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曾某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