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显芳)近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谢家湾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发现一辆黄色摩托车在接近民警时,突然变道行驶。发现异常,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存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4项之规定“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民警给予驾驶员曹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了解到,曹某为外卖送餐方便,在某网络平台,花费1980元买来一辆无牌摩托车,喜出望外的是,商家还赠送一副牌照。没想到,刚刚买回来没两天,就被执勤民警查获,更没想到处罚如此严格。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机动车,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领牌照,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将受到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