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开车一定要全神贯注,不能三心二意,在驾车过程中,分神几秒就可能惹祸出事。11月4日,驾驶员刘某在渝北区南北大道边驾车边看手机信息,致使车辆冲出路面,撞上电杆,造成损失。 当日中午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南北大道石鞋路段红绿灯路口处发生一起单车事故,一辆轿车撞到路边电灯杆,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红色轿车停在路边上,左侧车灯和保险杠都被撞坏,右前轮被压扁,小车前底盘及保险杠多处刮伤,路灯电杆撞歪。民警对事故车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和毒驾检测,排除了其酒驾和毒驾的嫌疑。 经查,当天中午,该车驾驶员刘某驾车去兴隆镇办事,行驶到南北大道石鞋路段时,突然想起忘了带一件东西,就想掉头返回家去拿。这时,手机来了信息,刘某就拿起手机看信息,单手掌控方向盘。就在刘某边看手机边掉头,视线离开前方两三秒钟,车辆瞬间失控,冲向了对向车道。刘某吓坏了,丢了手机,急忙双手掌控方向盘和赶紧踩刹车,然而,车辆已经不受控制,一头冲上了路沿,撞在了路灯电杆上。好在刘某系了安全带,人没有受伤,可车辆却严重受损。 由于该起事故是刘某操作不当所致,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负责车辆维修和电杆修复费用1千余元。民警对驾驶人刘某分心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醒,驾车行驶要专心致志,因为危险就在一瞬间,请广大驾驶员们驾驶车辆一定要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