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您的申诉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根据最高检‘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我们现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您……”近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刘蔚琳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隔着手机屏幕、带着口罩,向申诉人廖某在线告知了其控告申诉案件的相关办理情况。 这是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院依托智慧检务、“两微一端”平台,探索使用视频的方式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一项“特殊”举措。 2019年11月6日,申诉人廖某因公安机关对龚某某、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不予立案决定不服,遂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检察官刘蔚琳在接到相关材料后,及时对证据、文书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遂依法进行了受理,并于次日将案件受理情况及时告知了廖某。 由于申诉人提出了提交新证据的请求,该案的办理超出了三个月的实体结果答复时限。根据规定,超过三个月未结案的案件,检察官应当每月告知当事人办案进度情况,并作进一步释法说理工作。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不宜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但解释答复的工作又不能省略,所以刘蔚琳多次电话联系廖某,并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告知答复。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该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实行人民群众来信、网络畅通专人负责,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接听的工作制度,专人负责提醒、督促办案部门3个月到期实体答复工作,接收群众来信1件,接听群众咨询电话3个,电话答复2人次,视频连线答复1人次。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且三个月内未办结的案件,通过电话、信件和视频连线等方式每月及时答复案件办理情况,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服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记者 张柳妞 通讯员 凌高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