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柱县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该院执行局联同大歇镇政府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 2022年3月22日,石柱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向某君、向某芬自2022年2月25日起,每人每月15日前向原告向某东支付房租费和水电费合计200元;原告向某东自2022年2月25日起产生的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被告向某君、向某芬平均承担;原告向某东生病期间或者生活不能治理期间,按照被告向某君、向某芬的顺序每人三个月依次轮流护理或者照料原告向某东,若不履行,则按每月2500元的标准支付护理费用或者照料费用。向某君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向某东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走访了解到,申请人向某东身患多种疾病,每月仅医疗费高达7000至8000元,且子女关系恶化。被执行人向某君支付部分赡养费后,到浙江某地选择避而不见。鉴于案件特殊性,为妥善解决该起赡养纠纷,石柱县法院积极与大歇镇政府衔接沟通,通过多种方式做被执行人工作,最终同意返乡解决问题。 11月10日,该院执行局局长马龙与大歇镇党委书记王懿,到申请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一行人详细了解了申请人的生活起居、治病医疗、被执行人收入等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款进行核算。经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向某君现场兑现10000元,春节前支付剩余26000元,一起赡养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石柱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打好执行“组合拳”,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徐平 通讯员 毛会曌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