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会驾驶就可以上路?小伙抱着这种想法“翻船了”

时间: 2023-11-1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74

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小伙刘某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渝北区交巡警当场查获,因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受到严肃处罚。

11月11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区府十字路口开展晚高峰勤务时,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驶来,由于驾驶员未戴头盔,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员神色慌张,摸遍全身也没找到证件,称自己放在家里忘记带了,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

民警通过查询,得知这名驾驶员姓刘,无摩托车驾驶证,且该摩托车是一辆套牌车辆,其驾驶的这辆车的车牌号应属于一辆红色摩托车,但眼前却是一辆黑色摩托车,两车外观不同,车架号也不相同。民警立刻将这辆摩托车拖移扣留,并将刘某带到大队队部调查。

在队部,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刘某称,他为了上下班代步方便,就花1000元买了这辆二手摩托车,该车既没有牌照,也没有购车发票和行驶证等相关材料。买了车后,他认为自己会骑摩托车,没有必要花钱去驾校学。可摩托车加油的时候需要牌照,他又在空港附近一个停车场里找到一辆废弃摩托车,从上面取下车牌安装到了自己这辆摩托车上。当天,他驾车下班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刘某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刘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刘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依法获取相应驾驶资格,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的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隐患,切勿心存侥幸。一旦被查处,将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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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会驾驶就可以上路?小伙抱着这种想法“翻船了”

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小伙刘某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渝北区交巡警当场查获,因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受到严肃处罚。

11月11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区府十字路口开展晚高峰勤务时,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驶来,由于驾驶员未戴头盔,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员神色慌张,摸遍全身也没找到证件,称自己放在家里忘记带了,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

民警通过查询,得知这名驾驶员姓刘,无摩托车驾驶证,且该摩托车是一辆套牌车辆,其驾驶的这辆车的车牌号应属于一辆红色摩托车,但眼前却是一辆黑色摩托车,两车外观不同,车架号也不相同。民警立刻将这辆摩托车拖移扣留,并将刘某带到大队队部调查。

在队部,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刘某称,他为了上下班代步方便,就花1000元买了这辆二手摩托车,该车既没有牌照,也没有购车发票和行驶证等相关材料。买了车后,他认为自己会骑摩托车,没有必要花钱去驾校学。可摩托车加油的时候需要牌照,他又在空港附近一个停车场里找到一辆废弃摩托车,从上面取下车牌安装到了自己这辆摩托车上。当天,他驾车下班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刘某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刘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刘某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依法获取相应驾驶资格,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的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隐患,切勿心存侥幸。一旦被查处,将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