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近日,永川一男子中午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下午便驾车上路,被交巡警当场查获。 当日17时,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六勤务大队在来苏镇浪门滩路段设卡检查,在对一辆号牌为渝A59xxx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郭某疑似饮酒。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郭某中午吃饭时喝了一些酒,饭后钓鱼至16时许,心想酒劲已过,便驾车搭载朋友一起回城,没想到被交巡警当场查获。 民警介绍,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