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丁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面对酒驾严查的形势,男子白某心存侥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处后,不思悔改,时隔三年,再次以身试法,又落入法网,这次他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11月15日1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观月大道红绿灯路口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处置现场,追尾的两车都已撤离到道路的安全地带,且均无明显伤痕,但两名驾驶员情绪激动、争吵不休,只听其中一名驾驶员说道:“你喝酒开车,是违法的。”另一位驾驶员说:“你的损失我全额赔偿,报什么警啊!”民警制止两人的争吵后,准备对两人进行酒精和毒驾检测,这时红色轿车驾驶员白某立马显露出慌张的神情,连连认错认罚。 经检测,前车驾驶员无酒驾、毒驾嫌疑,而红色轿车驾驶员白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87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将白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当天中午,驾驶员白某和朋友一起吃饭,饭桌上喝了几杯红酒,酒后,因在三年前曾因酒驾被处罚。白某不敢立即开车走,在饭店一直休息到下午5点多钟时,他自觉酒醒了,就从饭店驾车回家。当他从北城空港天地开车出来右转至观月大道红绿灯路口时,看见红灯亮起,便和往常一样踩下刹车,但因白某酒后意识不清,刹车并未踩住,车辆继续前行,追尾前方等候红灯的轿车。 因白某的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白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考。同时,白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还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因涉嫌酒驾,双方车损共计3000元,全部由白某个人承担。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家人、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酒后驾车,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