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位年近70岁的老人到黔江区法院执行局签收了被拖欠了几年的采桑劳务工资。 据了解,2019年,三位老人受王某雇佣,在金溪镇一桑蚕基地负责锄草、施肥、摘桑叶,每日工作十小时,日工资80元。经数月的劳作,3位老人结算单显示劳务工资分别为11190元、7440元、6560元。但王某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多次催收无果,三位老人诉至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后王某仍未履行,3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日前,被执行人王某被带至执行局,执行干警劝说王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其多次推脱责任,称自己没钱,并拒绝申报财产,企图蒙混过关。 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启动搜查程序,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2019年6月、8月、12月期间先后9次领取桑蚕基地建设补助,金额达40余万元,但老人的劳务工资却分文未付。因被执行人王某无正当理由拒绝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合议庭合议并报院长同意,依法给予执行人王某司法拘留15日。翌日,被执行人王某认识到错误,在拘留所通过电话联系其亲属到法院履行义务。 近年来,黔江区法院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切实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把案结事了落到实处,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力度和温度。下一步,黔江区法院将继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专项执行涉及民生案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依法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 通讯员 冯航 陈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