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娟)阴雨天气视线不佳,行车期间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可能就会像驾驶员田某一样,因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而导致事故发生,不仅面临赔偿,还受到处罚。 11月30日9时15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报警称,新牌坊转盘哈弗轻舟公交车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受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看见,两辆白色轿车一前一后停在道路中央,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后方轿车驾驶员田某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所致。当时,田某驾车沿红锦大道行驶,当行至新牌坊转盘哈弗轻舟公交车站匝道时,前方车辆突然减速准备右转驶入红叶路,由于田某驾车跟车太近,加上雨天路面湿滑,刹车不及,两车发生碰撞。 因这起事故是田某驾车时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田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田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雨天路面湿滑,制动距离变长,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行车途中请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跟车太近。遇有暴雨视线极差时,应当开启相应灯光,提示周围车辆注意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