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小梅 记者 杨雪)近日,巫山县公安局当阳派出所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一名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的外国人,依法给予该缅甸籍人员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11月24日,当阳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走访时,发现辖区居民蒋某所娶的缅甸籍妻子于今年8月1日到达巫山县当阳乡其家中,一直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 民警向蒋某夫妇说明,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蒋某夫妇表示以后会主动学习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不会再次发生违法违规情况。 巫山县公安局当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该缅甸籍妇女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处以警告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