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交通执法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深化辖区非法营运行为重点整治行动,在重庆西站地区加强巡逻、严密布控,压缩“黑车”生存空间,保障辖区道路运输秩序。2月9日,该大队执法人员巡逻时发现一辆川籍小型轿车正准备下客。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现场初步调查,该车搭乘有4名乘客,除1名女性乘客与驾驶员卫某认识,不支付车费外,另3名乘客与驾驶员不认识也没有任何关系,且均系付费乘车。 其中一名男性乘客称是通过某顺风车平台下的订单,在通过平台和驾驶员卫某取得联系后,加了卫某微信并通过微信约定本次从四川内江到重庆主城的车费为100元后就取消了订单;另两名乘客均是通过电话和驾驶员联系,其中1名乘客是通过“羊儿客”招揽得到的驾驶员电话,两乘客确认本次从四川泸州到重庆主城的车费为100元/人。为避免交通拥堵,执法人员立即将卫某及涉案车辆转移至大队执法站展开调查。 经核实,驾驶员卫某驾驶的川籍车辆不能出示道路运输证,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2022年12月卫某曾因从事“非法营运”已被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处罚。 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川籍小型轿车实施扣押,并对驾驶员卫某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被处罚两次的行为拟移交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供稿:交通执法轨道交通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