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婕)经常开车的司机都知道,有一些路口没有红绿灯。因为没有红绿灯限制,不少司机便肆意争道、随意抢行,而这样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在江津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当日,聂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铜锣路从迷你星座往电力公司方向直行,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铜锣路与燕窝穴街路口时,未让右侧来车先行,与陈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聂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当事人聂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无责任。 江津区交巡警提醒,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道路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切勿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