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危险驾驶、驾照过期、记满12分等原因,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注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由于侥幸心理作祟,部分“失驾”人员挑战法律权威,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深入推进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统一行动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多个点位同时组织开展打击“失驾”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开展以来,先后查处了38名“失驾”人员违法行为。 11月16日,执勤民警在S108永川茶店超限检测站路段检查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宋某的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宋某于2019年9月19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执勤民警依法对宋某的违法行为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11月14日,执勤民警在永铜路永川127路段检查摩托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高的驾驶证状态为暂扣、超分、停止使用。经查,张某高于2022年4月14日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被记12分,暂扣6个月。执勤民警依法对张某高的违法行为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交巡警提醒:驾驶资格“曾经拥有”并不意味着“永久具备”,请驾驶人时刻关注所持有的驾驶证状态,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上路。若发现“失驾”违法行为,欢迎市民朋友拨打49802759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