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交巡警严查“失驾”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 2023-12-2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10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危险驾驶、驾照过期、记满12分等原因,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注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由于侥幸心理作祟,部分“失驾”人员挑战法律权威,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深入推进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近期,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统一行动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多个点位同时组织开展打击“失驾”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开展以来,先后查处了12名“失驾”人员违法行为。

12月13日10时许,执勤民警在庙坝镇观山瓦厂路段开展路面检查,发现车牌号为渝 F2Z3**小型客车驾驶人袁某的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袁某于2018年8月6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执勤民警依法对袁某“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12 月20日14时许,执勤民警在北大街路段开展路面检查,发现车牌号为渝FKY6**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周某的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周某于2021年8月10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执勤民警依法对周某“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资格“曾经拥有”并不意味着“永久具备”,请驾驶人时刻关注所持有的驾驶证状态,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上路。若发现“失驾”违法行为,欢迎市民朋友拨打110或者5922216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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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交巡警严查“失驾”交通违法行为

本网讯(通讯员 陈小丽)“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危险驾驶、驾照过期、记满12分等原因,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注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由于侥幸心理作祟,部分“失驾”人员挑战法律权威,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深入推进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近期,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统一行动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多个点位同时组织开展打击“失驾”人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开展以来,先后查处了12名“失驾”人员违法行为。

12月13日10时许,执勤民警在庙坝镇观山瓦厂路段开展路面检查,发现车牌号为渝 F2Z3**小型客车驾驶人袁某的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袁某于2018年8月6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执勤民警依法对袁某“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12 月20日14时许,执勤民警在北大街路段开展路面检查,发现车牌号为渝FKY6**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周某的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经查,周某于2021年8月10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执勤民警依法对周某“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资格“曾经拥有”并不意味着“永久具备”,请驾驶人时刻关注所持有的驾驶证状态,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上路。若发现“失驾”违法行为,欢迎市民朋友拨打110或者5922216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