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显芳)近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谢家湾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彩虹路发生交通事故。接到警情,民警急忙驱车前往。 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灰色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两车均无法正常行驶,其中灰色小车侧翻在地,出租车头部严重受损,灰色小车驾驶员受轻伤。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并调取附近监控,民警判定灰色小车未让行,驾驶员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民警调查了解到,事发当时,周某驾车沿云龙大道往盘龙方向行驶,当行驶到云龙大道与彩虹路十字路口时未注意观察,及时避让右方车道来车,当进入十字路口时,两车撞在一起,灰色小车瞬间被撞侧翻。幸运的是,尽管车辆侧翻,周某伤情并无大碍。目前事故已移交事故大队,进一步处理。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的,若酿成事故,驾驶员不但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且还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