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岁末年初,为确保辖区道路路面秩序稳定,有效预防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渡口区交巡警积极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2024年1月1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在钢花路设置摩托车检查站时,发现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试图躲避检查,随即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廖某神色慌张,说话吞吞吐吐,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经核查,廖某持有的是C1驾驶证,并不具备二轮摩托车(D证或E证)的驾驶资格,存在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廖某称,没有料想到民警检查还要检查驾驶证,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骑车上路,结果交巡警现场查获。 交巡警提示:法律明确规定,驾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C1”驾驶证不是万能的,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多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机动车也不同。若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人不仅要被罚款记分,还要面临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