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民警核查驾驶证,一查问题多!

时间: 2024-01-04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923

本网讯(通讯员 向东)开车上路必须持有驾驶证,若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过期还强行驾车上路的话,就叫失驾!近期,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郭家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就发现一名“失驾”人员。

当日,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开州区紫水乡敦龙路10公里处与相向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擦挂,造成了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责任前要核查事故当事人证照情况,就在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异常,驾驶人刘某虽有驾驶证,但已过期,系统显示证件处于注销状态,属于典型的“失驾”,并且刘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未按期检验,车辆处于“脱审”状态。

从事故责任划分看,因刘某未按规定会车,造成两车发生碰撞,民警依法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刘某的“失驾”、未按期检查车辆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罚款300元,记1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应按规定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应按期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广大驾驶人朋友要及时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和车辆违法情况,如果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车上路。对于“失驾”违法行为,开州交巡警将持续开展“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失驾”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3-5212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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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民警核查驾驶证,一查问题多!

本网讯(通讯员 向东)开车上路必须持有驾驶证,若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过期还强行驾车上路的话,就叫失驾!近期,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郭家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就发现一名“失驾”人员。

当日,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开州区紫水乡敦龙路10公里处与相向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擦挂,造成了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责任前要核查事故当事人证照情况,就在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异常,驾驶人刘某虽有驾驶证,但已过期,系统显示证件处于注销状态,属于典型的“失驾”,并且刘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未按期检验,车辆处于“脱审”状态。

从事故责任划分看,因刘某未按规定会车,造成两车发生碰撞,民警依法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刘某的“失驾”、未按期检查车辆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罚款300元,记1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应按规定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应按期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广大驾驶人朋友要及时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和车辆违法情况,如果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车上路。对于“失驾”违法行为,开州交巡警将持续开展“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失驾”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3-5212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