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成“瘾”?15年驾龄3次酒驾被重罚!

时间: 2024-01-1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51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俗话说,可一可二不可三。陈某作为一名具有15年驾龄的老司机,曾已有两次酒驾被查处的经历,但其仍于1月5日第三次酒驾,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这一次他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当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龙山路附近设卡检查酒驾,查获一辆黑色轿车的驾驶员涉嫌酒驾。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在核查其身份信息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陈某分别于2011年和2015年两次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这次是他第三次酒驾被查获。民警立即将其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陈某已有15年驾龄。2011年,陈某因酒后驾车被渝中区民警查获;2015年,陈某同样因酒后驾车被渝北区民警查获。时隔9年,2024年1月5日,陈某驾车参加朋友聚会,期间忍不住喝了一瓶啤酒,聚会结束后,陈某认为自己没喝多少,凭自己十多年的驾驶技术,开车回家没问题,哪知刚行驶至家门口被民警查获。

陈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陈某将面临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极其不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守住底线,敬畏法律,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心存侥幸,否则被查获,将受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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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成“瘾”?15年驾龄3次酒驾被重罚!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俗话说,可一可二不可三。陈某作为一名具有15年驾龄的老司机,曾已有两次酒驾被查处的经历,但其仍于1月5日第三次酒驾,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这一次他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当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龙山路附近设卡检查酒驾,查获一辆黑色轿车的驾驶员涉嫌酒驾。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在核查其身份信息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陈某分别于2011年和2015年两次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这次是他第三次酒驾被查获。民警立即将其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陈某已有15年驾龄。2011年,陈某因酒后驾车被渝中区民警查获;2015年,陈某同样因酒后驾车被渝北区民警查获。时隔9年,2024年1月5日,陈某驾车参加朋友聚会,期间忍不住喝了一瓶啤酒,聚会结束后,陈某认为自己没喝多少,凭自己十多年的驾驶技术,开车回家没问题,哪知刚行驶至家门口被民警查获。

陈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陈某将面临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极其不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守住底线,敬畏法律,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心存侥幸,否则被查获,将受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