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厢门未扣紧 途中“横扫”酿事故

时间: 2024-01-1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50

本网讯(通讯员 刘颗艺)安全意识要树立,出行检查很重要。近日。货车驾驶员高某因忽视行车安全,开车前没有检查货厢门是否扣紧就上路。谁知,刚驶出1公里就发生了事故。

1月1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空港物流中心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红色大货车的后栏板在右侧道路的路沿上呈向上的打开状态,车头顶着路灯灯柱,电线杆横倒在车顶,右侧大灯损毁,右侧车体部分凹陷。民警将事故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该事故是货车驾驶员高某在货车车厢门未关好就驾车上路所致。当时,高某驾车在空港物流园区卸完货,准备从港通大道返程,可他开车前未对车况进行检查,卸完货后没有将后栏板扣紧就匆忙发车了,致其车辆在行驶途中因颠簸导致后栏板门栓脱落。高某驾车行驶至物流园的路口时,后栏板瞬间弹开,将路边的电线杆、路灯、树木斩断,直至电线杆倒在货车车顶上,驾驶员高某才反应过来,进行了紧急制动。

民警对高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于高某在货车车厢门未关好时驾车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民警依法对高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之前务必要检查车门或货厢门是否关紧、扣牢、锁好,以免在行车过程中突然打开,造成伤人损物的事故。另外,如果遇到有车门、货厢门未关好的车辆,请及时提醒或报警,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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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厢门未扣紧 途中“横扫”酿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刘颗艺)安全意识要树立,出行检查很重要。近日。货车驾驶员高某因忽视行车安全,开车前没有检查货厢门是否扣紧就上路。谁知,刚驶出1公里就发生了事故。

1月1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空港物流中心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红色大货车的后栏板在右侧道路的路沿上呈向上的打开状态,车头顶着路灯灯柱,电线杆横倒在车顶,右侧大灯损毁,右侧车体部分凹陷。民警将事故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该事故是货车驾驶员高某在货车车厢门未关好就驾车上路所致。当时,高某驾车在空港物流园区卸完货,准备从港通大道返程,可他开车前未对车况进行检查,卸完货后没有将后栏板扣紧就匆忙发车了,致其车辆在行驶途中因颠簸导致后栏板门栓脱落。高某驾车行驶至物流园的路口时,后栏板瞬间弹开,将路边的电线杆、路灯、树木斩断,直至电线杆倒在货车车顶上,驾驶员高某才反应过来,进行了紧急制动。

民警对高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于高某在货车车厢门未关好时驾车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民警依法对高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之前务必要检查车门或货厢门是否关紧、扣牢、锁好,以免在行车过程中突然打开,造成伤人损物的事故。另外,如果遇到有车门、货厢门未关好的车辆,请及时提醒或报警,尽快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