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祯哲)近日,渝北区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对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三大队在去年8月15日查处的一起非法营运车辆,经公安机关侦破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核载6人、实载15人,超员100%以上)的驾驶员冯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 去年8月15日,三大队联合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渝北大队在辖区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治理行动,精准锁定嫌疑车辆,形成闭环执法态势,最终合力查处一起非法营运。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冯某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经交巡警查实,该车核载6人,实载15人,超员150%,已涉嫌危险驾驶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冯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后,大队积极对接公检法机关,联合公安部门收集和固定违法证据,实现证据链闭合,并全程跟进案件移送,进一步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随后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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