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春运平安畅通!交通执法港航海事支队启动防雾战枯专项行动

时间: 2024-01-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463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昨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获悉,即日起至汛期来临,该大队将启动防雾战枯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春运春节期间嘉陵江水路运输畅通有序、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据悉,嘉陵江迎来枯水阶段后,通航环境复杂多变,浓雾、大风、低温天气增多,年关广安、广元、南充等川籍货船密集运行,洪崖洞至大竹林“洪磁线”“凤磁线”客运密集开航,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增多。此次专项行动将强化通航管控,严格过闸船、过境船管控,重点防范超载、超吃水航行引发触礁、搁浅等事故。

该大队开展春运节前船舶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告、客货装载、船员配备、污染防治以及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加强封闭水域管理机构、涉水镇街安全督导,督促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航封渡措施。

同时强化现场巡查。加强水工、险滩、桥区、取水口等重点区域的巡航巡查,督促相关单位规范设置航行标、信号标、施工标、警示标等航标。遇航道水深不足、大雾等不满足通航要求的,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加强水上交通管制。

此外,还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查船舶安全设施失效、不全,船舶主机、舵机等安全设施设备失效、不安全航行的违法行为。严查船舶违章航行,依法查处船舶超载、超吃水、冒雾、冒险航行,以及不按照规定配备船员、船员酒后驾船等违法行为。严查水工项目违章施工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擅自扩大作业或者活动水域范围、未按照规定设置标志、未按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通告)、违规倾倒弃土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几小船舶”治理,依法查处摩托艇、皮划艇、桨板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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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春运平安畅通!交通执法港航海事支队启动防雾战枯专项行动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昨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获悉,即日起至汛期来临,该大队将启动防雾战枯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春运春节期间嘉陵江水路运输畅通有序、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据悉,嘉陵江迎来枯水阶段后,通航环境复杂多变,浓雾、大风、低温天气增多,年关广安、广元、南充等川籍货船密集运行,洪崖洞至大竹林“洪磁线”“凤磁线”客运密集开航,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增多。此次专项行动将强化通航管控,严格过闸船、过境船管控,重点防范超载、超吃水航行引发触礁、搁浅等事故。

该大队开展春运节前船舶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开航前自查、进出港报告、客货装载、船员配备、污染防治以及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加强封闭水域管理机构、涉水镇街安全督导,督促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航封渡措施。

同时强化现场巡查。加强水工、险滩、桥区、取水口等重点区域的巡航巡查,督促相关单位规范设置航行标、信号标、施工标、警示标等航标。遇航道水深不足、大雾等不满足通航要求的,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加强水上交通管制。

此外,还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查船舶安全设施失效、不全,船舶主机、舵机等安全设施设备失效、不安全航行的违法行为。严查船舶违章航行,依法查处船舶超载、超吃水、冒雾、冒险航行,以及不按照规定配备船员、船员酒后驾船等违法行为。严查水工项目违章施工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擅自扩大作业或者活动水域范围、未按照规定设置标志、未按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通告)、违规倾倒弃土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几小船舶”治理,依法查处摩托艇、皮划艇、桨板等影响通航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