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马雪风)忠县人黄某某电话中与民警约好处理自己的轻微交通事故,却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事实抛到了九霄云外,结果自投罗网被事故处理民警一眼识破,悔不当初。 1月20日下午5时左右,黄某某驾驶号牌为渝D118**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忠县环城路万广场附近道路时,不慎与前方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了追尾。黄某某与对方驾驶员协调,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黄某某电话联系了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约好晚上8点左右到交巡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完这一切后,黄某某就受朋友相邀在忠县城区某餐饮吃饭饮酒,酒饱饭足后的黄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按时来到交巡警大队准备处理交通事故。 民警在询问交通事故情况时,突然闻到黄某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后立即警惕起来:“你是喝酒了吗?”“是的,警察同志,我喝了一点点!”黄某某笑着回答。“那你是怎么到交警队来的呢?”黄某某顿时目瞪口呆,原来他根本未意识到自己是酒后驾车,面对黄某某的囧境,民警一边安排警力对黄某某酒后驾车的行驶路线调取监控取证,一边对黄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毫克,涉嫌危险驾驶。事后经血液鉴定为108mg/100ml,目前黄某某危险驾驶行为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