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谭小梅)2月26日20时许,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迎宾路开展摩托车整治行动时,拦停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经查,该驾驶人方某取得了C1驾驶证,但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其行为涉嫌与准驾车型不符。 随后,民警还发现方某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对方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多项违法行为进行了法治教育,依法对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300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违法行为处以记9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遇突发情况,驾驶人往往不能正确处置,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切莫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