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秦宏伟)3月1日,在江西省工作的黔江籍居民邹某收到了黔江公证处邮寄的工友证言保全公证书,再次拨通了黔江公证处的电话,感谢其“雪中送炭”,并给予了大大的点赞。 原来,邹某去年与几名工友在江西省某工地务工,一次施工过程中受伤,邹某被几个工友送到医院治疗。事后,邹某与雇佣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了争议,经过多次沟通仍没有结果,于是邹某便将雇佣单位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要求邹某的工友出庭作证。在与两位知情工友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愿意作证,但是他们年前已经联系好了浙江省某工地,正准备出发,如果现在到江西省为邹某出庭作证,势必会耽搁时间而失去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 正在邹某左右为难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购房时办理过委托公证,手机中还存有黔江公证处的电话号码,于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电话。公证人员在了解邹某的诉求后,帮助其梳理了问题的症结,法院需要的是邹某工友的证言,并非要求其本人亲自前往法院,可以办理证言保全公证。 2月28日,根据黔江公证处的建议,邹某的工友在出发去浙江前,抽出半天时间到黔江公证处办理了证言保全公证。黔江公证处按程序出具了公证书,并将公证书邮寄给了在江西的邹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