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时间: 2024-03-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33

本网讯(通讯员 江家乐 记者 朱颂扬)近日,江北区受理了一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该案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该区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据了解,行政复议申请人郑某于2023年9月1日向被申请人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载明: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申请人不服该答复书,申请行政复议。

江北区经初步审查,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办案人员受理案件后,坚持“尺度不变,快审快结”原则,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5日内提交答复意见。

新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规定,极大缩短了行政复议办案时限,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据了解,新法实施后,江北区积极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进行政复议繁简分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有效做到了简案快审速裁、繁案精审细裁。

下一步,江北区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解决行政争议,为江北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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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本网讯(通讯员 江家乐 记者 朱颂扬)近日,江北区受理了一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该案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该区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据了解,行政复议申请人郑某于2023年9月1日向被申请人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载明: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申请人不服该答复书,申请行政复议。

江北区经初步审查,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办案人员受理案件后,坚持“尺度不变,快审快结”原则,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5日内提交答复意见。

新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规定,极大缩短了行政复议办案时限,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据了解,新法实施后,江北区积极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进行政复议繁简分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有效做到了简案快审速裁、繁案精审细裁。

下一步,江北区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解决行政争议,为江北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