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江津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甲谎称其在法院“有关系”,可以为被害人亲属判处缓刑,骗取两名被害人钱财。最终,法院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22年3月,陈某、谢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在江津区被执行逮捕。同年5月,陈某的女友胡某、谢某的哥哥罗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陈某甲。 陈某甲见二人心急如焚,求助无门,意识到发财的好机会来了,就谎称在法院和检察院都“有关系”,通过“打点”可以对二人判处缓刑,要求胡某、罗某支付每人6万元的“协调”费用。 胡某、罗某信以为真,十分爽快地向陈某甲支付了现金12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甲又谎称要支付法院办案人员旅游费用,让罗某通过微信向其转账7000元。 2023年4月,江津区法院对陈某、谢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二被告人六年及六年一个月有期徒刑,并未判处缓刑。“人财两空”的胡某、罗某傻了眼,多次向陈某甲要求退还上述款项未果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陈某甲的犯罪事实,结合其量刑情节、悔罪表现,法院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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