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近日,渝北交巡警在龙山路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他车上竟然还坐着妻子和孩子。 3月8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龙山路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白色摩托车从东和春天转盘方向驶来,民警发现该车坐了三个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立即将其拦截检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员姓杨,今年38岁。车上的乘客分别是他的妻子和孩子。当天,杨某带妻子和7岁的女儿到东和春天附近吃饭,期间他喝了两瓶啤酒。饭局结束后,杨某想到回家路程不远,就抱着侥幸驾车载着妻子和女儿回家。不料,刚行驶不久就被民警查获。 杨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杨某的行为还构成驾驶超员车辆上路,摩托车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杨某处以合计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作为驾驶员,应当切实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拒绝酒驾;作为父母,应该关爱孩子的生命安全,以遵纪守法的形象为他们做好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