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法院南溪法庭“一庭两所”解纠纷

时间: 2024-03-1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程迷静 阅读量:11247

为持续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云阳县法院南溪法庭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并结合实际案件情况,运用“一庭两所”解纷机制,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办案、化解矛盾。近日,“一庭两所”联合解纷,成功化解李某与姚某因物权引发的矛盾。

李某与姚某原系再婚夫妻,离婚后,姚某仍介怀婚姻期间种种付出,认为其多年帮衬抚养孩子,李某却忘恩负义。心有不甘的姚某愤怒不已,遂向李某提出要分割住房权利。遭拒后,姚某多次断开李某住房供水、供电阀门,甚至一度切割水管,影响李某正常生活,为此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理。

为精准释法析理、妥善化解矛盾,派出所邀请法庭、司法所、平安办共商办案。调解过程中,南溪法庭耐心听取当事双方意见想法,以双方确认事实为基准,阐述相关物权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事法结合”平息两方怨气,良言劝解夫妻一场,做不成朋友亦不至为敌人。

历时5个小时,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兑现15000元经济补偿,姚某则承认争议房屋归李某所有。派出所民警现场对姚某的错误行为给予严厉批评,姚某表示认错悔改,得到李某谅解。

协议达成后,为避免再生事端,“一庭两所”工作人员陪同姚某清点、搬离了尚在李某家中的个人物品。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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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法院南溪法庭“一庭两所”解纠纷

为持续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云阳县法院南溪法庭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并结合实际案件情况,运用“一庭两所”解纷机制,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办案、化解矛盾。近日,“一庭两所”联合解纷,成功化解李某与姚某因物权引发的矛盾。

李某与姚某原系再婚夫妻,离婚后,姚某仍介怀婚姻期间种种付出,认为其多年帮衬抚养孩子,李某却忘恩负义。心有不甘的姚某愤怒不已,遂向李某提出要分割住房权利。遭拒后,姚某多次断开李某住房供水、供电阀门,甚至一度切割水管,影响李某正常生活,为此派出所民警现场处理。

为精准释法析理、妥善化解矛盾,派出所邀请法庭、司法所、平安办共商办案。调解过程中,南溪法庭耐心听取当事双方意见想法,以双方确认事实为基准,阐述相关物权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事法结合”平息两方怨气,良言劝解夫妻一场,做不成朋友亦不至为敌人。

历时5个小时,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兑现15000元经济补偿,姚某则承认争议房屋归李某所有。派出所民警现场对姚某的错误行为给予严厉批评,姚某表示认错悔改,得到李某谅解。

协议达成后,为避免再生事端,“一庭两所”工作人员陪同姚某清点、搬离了尚在李某家中的个人物品。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