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胜)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临港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在现场,民警看到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停放在道路中间,两车车身均有受损。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其酒驾、毒驾的可能。 经调查,面包车驾驶员张某当天到临港大道附近办事,为图方便,直接将车逆向停放在路边。办完事后,张某驾车准备离开,便在未观察道路通行的情况下,直接启动车辆原地掉头,与正常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幸运的是摩托车驾驶员仅轻微擦伤。 由于张某在驾驶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张某将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及两车维修费用。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在变道、转向、掉头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行驶。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