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铭)近日,某货运平台司机蒲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回家,被渝北交巡警查获。蒲某不仅面临吊销驾照、罚款等处罚,还将被行政拘留15日。 当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在红锦大道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蒲某驾驶白色轻型封闭式货车接近检查站时突然停下,引起民警注意,遂示意蒲某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蒲某测试结果高达146mg/100ml,到达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随后将蒲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蒲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47mg/100ml。 经调查,当晚,蒲某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三瓶啤酒。聚会结束后,蒲某无视法律法规,驾驶营运平台货车返回巴南区家中,当行驶至红锦大道时被民警查获。 蒲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证将被吊销,且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还将面临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