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3月20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在金桥路开展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满身酒气,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一结果,陈某直呼:“不可能!我今天滴酒未沾,头天喝的酒早就醒了,怎么可能是酒驾?” 原来,陈某在前一天晚上11点多喝了半斤白酒,早上起来感觉人已经清醒,就驾驶三轮摩托车出了门。殊不知有一种酒叫“隔夜酒”,人醒酒未醒,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较高,依然能被检测出酒驾。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予以记分、罚款并扣留驾驶证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每个人对酒精耐受程度不同,酒精代谢速率也因人而异。在“隔夜酒”“隔顿酒”之后,如果不确认身体内的酒精是否完全消解,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