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您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大多数人认为经过一夜的休息酒醒自然没事,实则不然,“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醉驾! 3月19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驱大队民警在大足区省道S302三新学校外公路设卡盘查过往车辆时,将谷某驾驶的小车拦下,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经过测试谷某呼气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了解,前一日谷某妻子庆生,中午吃饭时喝了两杯白酒,醉酒后的谷某在家睡到次日中午12时才起来吃饭。饭后,谷某驾车前往三驱镇街上的营业厅办理去手机业务,驶至三驱镇三新学校外公路时,谷某见有交警摆放着锥形桶查车,回忆自己是昨天喝的酒,今天已经清醒了,便放心大胆地摇下车窗,对民警说辛苦了大中午还出来查酒驾。随即,民警拿出酒精快测棒对其进行测试。谷某呼气时,快测棒的预警灯一直闪烁并发出提示音。谷某见状连忙解释:“我今天真没喝酒,我才吃了午饭出来,有人能证明。”在民警的多次询问下,谷某才想起头天妻子过生时喝了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谷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交巡警提醒:睡醒不等于酒醒,不少司机觉得自己睡了一觉肯定没事了,这是误区,最终还是要看体内残存的酒精含量,如果超过标准就要接受处罚,也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司机,警惕“隔夜酒”,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