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赴石柱开展春季学期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时间: 2024-04-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09

“这种毒品叫依托咪酯,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的状态。长期吸食会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导致精神障碍,严重的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甚至死亡,2023年10月1日已被我国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贩卖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4月1日上午,在石柱县职教中心阶梯大教室,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涪陵所”)民警、教育矫正科科长李忠平为该校6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宣传教育课。

为持续推进禁毒预防教育,有效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涪陵所、石柱县禁毒办联合开展了此次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视频、PPT课件、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的案例,向师生们全面系统地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及如何提高警惕防毒拒毒等有关禁毒知识。同时,针对伪装性强的新型毒品,向师生们列举了在日常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等方面可能遇到的诱惑和陷阱,使大家更直观地了解毒品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

“通过这次讲座我知道了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我会向我身边的人宣传。”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毒品诱惑。

此外,志愿者还向同学们分发了禁毒宣传资料,组织同学们签署了禁毒承诺书,呼吁大家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争做禁毒宣传的小使者,共同营造一个无毒的社会环境。

李忠平表示,此次活动是落实重庆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旨在提高青少年拒毒、识毒、防毒的能力,让他们远离毒品污染,健康快乐成长。接下来,涪陵所还将与渝东南部分区县禁毒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常态化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及禁毒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护航新重庆平安和谐美丽家园建设。

通讯员 周铁军 刘强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赴石柱开展春季学期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这种毒品叫依托咪酯,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的状态。长期吸食会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导致精神障碍,严重的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甚至死亡,2023年10月1日已被我国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贩卖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4月1日上午,在石柱县职教中心阶梯大教室,重庆市涪陵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涪陵所”)民警、教育矫正科科长李忠平为该校6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宣传教育课。

为持续推进禁毒预防教育,有效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涪陵所、石柱县禁毒办联合开展了此次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视频、PPT课件、展示仿真毒品模型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的案例,向师生们全面系统地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及如何提高警惕防毒拒毒等有关禁毒知识。同时,针对伪装性强的新型毒品,向师生们列举了在日常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等方面可能遇到的诱惑和陷阱,使大家更直观地了解毒品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

“通过这次讲座我知道了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我会向我身边的人宣传。”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毒品诱惑。

此外,志愿者还向同学们分发了禁毒宣传资料,组织同学们签署了禁毒承诺书,呼吁大家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争做禁毒宣传的小使者,共同营造一个无毒的社会环境。

李忠平表示,此次活动是落实重庆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旨在提高青少年拒毒、识毒、防毒的能力,让他们远离毒品污染,健康快乐成长。接下来,涪陵所还将与渝东南部分区县禁毒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常态化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及禁毒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护航新重庆平安和谐美丽家园建设。

通讯员 周铁军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