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不办证趁夜运输 所属企业被罚3000元

时间: 2024-04-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388

本网讯(记者 杨雪)4月8日早上6时许,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七大队接报,称辖区G69银百高速歇凤服务区(重庆万州境内)有一辆运输新能源车的渝籍重型半挂牵引车停靠,该车尾部严重超长,疑似涉嫌超限运输,遂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经现场核查,该车装载货物为12辆新能源车,车货实际总长度为33.5米,远超18.1米的超限运输认定标准,且驾驶人员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车于4月8日凌晨从渝北进入高速公路,运输新能源车前往万州,驾驶员曾某某想着就几小时路程,便抱着夜间行驶可以脱离监管的侥幸心理,未按要求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便上路运输,未曾料到在服务区被执法人员查处。

执法人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所属企业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现场整改。同时,对驾驶员曾某某心存侥幸、漠视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普及了超限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规超限运输的危害。

曾某某表示将吸取本次教训,立即整改,以后将合法合规参与运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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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不办证趁夜运输 所属企业被罚3000元

本网讯(记者 杨雪)4月8日早上6时许,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七大队接报,称辖区G69银百高速歇凤服务区(重庆万州境内)有一辆运输新能源车的渝籍重型半挂牵引车停靠,该车尾部严重超长,疑似涉嫌超限运输,遂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经现场核查,该车装载货物为12辆新能源车,车货实际总长度为33.5米,远超18.1米的超限运输认定标准,且驾驶人员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车于4月8日凌晨从渝北进入高速公路,运输新能源车前往万州,驾驶员曾某某想着就几小时路程,便抱着夜间行驶可以脱离监管的侥幸心理,未按要求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便上路运输,未曾料到在服务区被执法人员查处。

执法人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所属企业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现场整改。同时,对驾驶员曾某某心存侥幸、漠视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普及了超限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规超限运输的危害。

曾某某表示将吸取本次教训,立即整改,以后将合法合规参与运输经营活动。